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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创意学院院团员考评制度

为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,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,全面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纪律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规范团员考评制度,特制定本细则:

一、考评对象:全院学生团员均须参加评定。

二、考评方式:采取团总支组织,学生自评,团支部民主考评的方式。

三、考评办法

1、召开团员干部会议,部署团员考评工作;

2、首先由团员对自己进行书面总结,并自评格次;

3、团支书组织团员考评并填报《团员考评统计报表》,团总支监督;

4、对非合格团员进行教育、转化和处理,写学年团员考评总结。

四、考评条件

1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合格团员:

两学期学习成绩全科及格;两学期德育均为优;

2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基本合格团员:

①、本学年考试出现不及格现象;

②、存在生活作风、生活奢侈、吸烟喝酒现象;

③、受过院学生会通报批评;

3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基本不合格团员:

①、两学期受过院纪律处分者;

②、多次受院学生会通报批评;

③、经常出现迟到、旷课、早退现象者。

④、无故不参加团员考评者。

4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不合格团员:

①、两学期受过院纪律处分达两次者;

②、信仰不坚定,提出退团者;

③、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。

二○一三年三月